严把许可审批关,泳池安全有保障
高温天气频繁来袭,游泳自然成了市民消暑降温的首选项目。为确保我区游泳场所合法、守法、安全经营,切实保障我区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,我局于4月下旬正式启动2016年度游泳场所开放审批工作。
日前,已有多家游泳场所向我局递交了开放申请。按照游泳池开放许可条件,我局审批服务科对申报材料仔细核查,逐一到现场检查,对符合条件的游泳池,及时审批许可;对不符合要求的游泳场所,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完善后才能予以开放。
目前,我区已领证的各类游泳池共15家,其中,已有3家通过审核正式对外开放,分别是高明体育中心游泳场、盈香九寨水城、凤凰酒店游泳池。
下一步,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泳池开业前的审查和开业后的安全管理工作,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,督促各泳池落实责任和措施,确保泳客的安全。
(审批服务科 供稿)